黔㶡投资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 (第二轮第十六项第2条整改任务)
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十六项第2条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,并通过验收,拟按程序实施销号。根据《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(修订)》有关要求,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12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实名书面向黔㶡投资官方网站提出。联系电话:0769-2294582;邮寄地址: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115号。
附件: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十六项第2条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.pdf
黔㶡投资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